拨交工会经费的会计分录如下:
借:管理费用-工会经费、
贷款:应付职工薪酬-工会经费,
2.当支付资金时,
借:应付职工薪酬-工会经费,
贷款:银行存款,
工会经费是企业根据工会章程的规定,为支持和组织工会活动而支付的费用。
根据《劳动法》和《工会法》的规定,具备经济条件的企业应为工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施。因此,企业提取和缴纳工会经费是合法的。
以下是提供和支付工会经费的会计分录:
工会经费的规定:
借方:管理费123XX元。
贷款:工会经费123XX元。
工会基金:
借:工会经费123XX元。
贷款:银行存款123XX元。
以上为一般分录,实际情况中可能会有一些特殊情况,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同时需要注意的是,不同地区的工会经费的计提和支付可能会有一些差异,需要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。
提取工会经费时:
借:管理费用-工会经费
贷款:应付款-工会经费
交工会经费时:
借:应付款-工会经费
贷款:银行存款
返还工会经费时:
借方:银行存款
贷款:管理费用-工会经费
或者
借方:银行存款
贷款:应付职工工资
借方:管理费用-工会经费(一般为负的借方管理费用)
贷款:应付职工工资
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的费用。主要来源是:
(一)会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缴纳的会费。
(二)工会组织的事业收入。
(三)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付的经费。
(4)各级政府、企事业单位的行政补助。